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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红十字事业“十三五”(2016—2020年)
发展规划
2016年12月26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事业2015—2019年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广东省红十字事业“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规划》和《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实际,编制肇庆市红十字事业“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全市红十字会系统面对错综复杂和深刻变革的经济社会形势,面对公益组织迅速发展形成的竞争态势,面对网络风波对红十字会公信力的考验,始终坚持锐意进取、克难攻坚、奋发有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理顺管理体制为抓手,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应急救灾、人道救助、现场救护、造血干细胞和器官(遗体)捐献、无偿献血宣传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理顺了部分县(市、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建立乡镇(街道)红十字会 个,建会率 %,建立学校红十字会 个, 建会率 %。累计募集捐赠款物 万元(市本级 万元)。共培训注册红十字救护员 名,普及培训
人次,分别占我市户籍人口比例的 %和 %;造血干细胞累计入库 人份,捐献1例;器官捐献累计登记人,捐献 例,遗体角膜捐献累计登记 人,捐献 例。全市无偿献血 人次。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为我市开创“十三五”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创造了良好条件。
“十三五”时期,是肇庆经济发展进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发展路径的转型期、大城市建设的关键期、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对于我市红十字事业来说,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具备新优势,也面临新挑战。
一方面,发展优势十分明显。中国红十字会“十大”召开,指明了发展方向。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重视加强群团工作和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为红十字会参与社会治理、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良好政策保障。我市实施《加快建设肇庆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行动计划(2016—2020年)》,正在加快枢纽门户城市建设,全面提升肇庆城市发展水平,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增强了精神和物质基础。彻底理顺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完善县级组织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队伍支撑。
另一方面,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我国经济运行处于L型阶段,社会捐赠资金锐减趋势明显,公益组织发展方兴未艾,红十字会面临的压力继续加剧。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人道救助实力不强,无法满足群众的人道需求。刚性保障和机制化手段欠缺,专业化人才要素制约明显,“生命关爱”工作特色不强。
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我们必须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增强责任意识,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人道救助,真心关爱群众,确保我市红十字事业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贯彻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群团工作和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改革和发展方向,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着力构建八大体系,合力打造“阳光红会”,促进我市红十字事业更上新台阶,为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确保肇庆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新的更大支持。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肇庆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党委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把红十字事业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政治性。
——坚持优化服务。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境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打造“爱心平台”和“道德高地”,增强群众性。
——坚持务实创新。立足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和自身所能,围绕“阳光红会”,坚持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创新创优,推动专业化、项目化、机制化、信息化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保持先进性。
——坚持科学发展。打实基础,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发挥市级引领、县级中坚作用,夯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部门(单位)和高校红工委,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红会组织有为、社会各方参与”的合力机制,保证协调性。
——坚持发挥特色。注重依法治会、错位发展,突出“三救、三献”法定职责,重点凸显“应急救护”和“生命关爱”的优势,加大人道传播力度,提升感召力和影响力,彰显独特性。
三、主要目标
积极开展红十字工作示范(特色)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全市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建会率达到100%,示范(特色)创建率达到20%;推进村(社区)红十字组织建设,推动红十字工作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确保30%以上的农村文化礼堂建有红十字会工作室,配备急救箱和模拟人等器具,定期组织救护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国企、窗口行业等探索建立红十字工作委员会。中心学校以上建会率100%;实施红十字博爱公益项目,累计募集捐赠款物8000万元(不含重特大灾害募捐)。基本建立完善市级及县级备灾中心(仓库)。市本级建立2支以上专业化应急救援队,各区、县(市)建立1支综合性应急救援队。按户籍人口比例,全市新增注册红十字救护员达1.5%,救护知识累计普及率达到30%。造血干细胞捐献采样登记入库总量达到5000人份,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达到500名。红十字注册志愿者达到5000人,实现“阳光红会”全覆盖。
四、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阳光红会体系,提升社会公信力和人道传播力
坚持依法治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诚信社会、信用肇庆建设,完善红会各项工作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让所有爱心款物的来龙去脉实现网上公开查询。坚持开放强会,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官网优化升级,开发和运用信息查询平台,依托智慧肇庆,探索建设实现全市系统联网、实时查询系统,加快实现电子政务,推动办公自动化,公开网上办事流程,逐步实现网上服务,打造透明、效能的智慧红会。坚持开门办会,加强综合监督,建立完善并发挥好基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专业监督和自我监督。坚持传播兴会,推动红十字精神传播与争做文明肇庆人主题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结合“世界红十字日”等重要节日,积极评选表彰红十字好人好事,依托主流媒体广泛开展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核心职能的宣传,推动信息共享和交流;加强自媒体建设,建设微信公众号;加大社会传播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建立人道传播平台和窗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二)着力构建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备灾救灾能力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积极争取将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基础培训教育和应急救援等工作。通过划拨、租赁、借用等形式确保每个县(市、区)均建立一个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配备一定的备灾救灾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借助民间力量,全市新建、扩建专业化、特色化的应急救援队伍9支,开展常态化的培训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机动能力。完善《肇庆市红十字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健全物流体系,全面提升备灾救灾水平。
(三)着力构建红十字救护培训体系,扩大社会参与覆盖面
依托卫生、教育等部门,建立完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志愿者库,调整充实优化师资队伍,建立社会化的救护师资队伍,确保在重点部门和行业培养和配备若干救护师资。加大社会化培训力度,推动公安、消防、交通、安监、电力、建管、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注册救护员培训全覆盖。积极实施“红十字‘救’在身边”项目,深入推进红十字“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加强应急救护专业化基地建设,全市建立9个省级标准化基地,争创1个国家级示范基地,独立或联合建设“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基地”。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学校和企事业培训教室等建立一批基层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完善救护培训教室和场地设施建设,建立应急救护培训理论学习与考试信息化系统。推广普及“红十字急救掌上学堂”,面向全社会开展救护知识宣传。严格执行“四统一”标准,落实培训工作评价督导制度。
(四)着力构建红十字长效筹资救助体系,建立新型筹资救助平台
创新发展“情暖肇庆”红十字博爱救助项目,继续深化“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救助活动,积极探索其他符合人道宗旨和红十字特色的救助活动,争取地方彩票公益金支持,增强救助实力。探索筹资救助新机制,实施互联网筹资管理运作新模式。建立小额冠名救助项目,倡导“微公益”,探索众筹模式,拓展救助服务领域和覆盖面,形成社会化、多样化、机制化的筹资救助格局。完善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运作模式,探索实施新的博爱公益品牌项目。
(五)着力构建红十字生命关爱体系,形成良好社会关爱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建立由市政府牵头,红十字会、卫生计生、公安、民政、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生命关爱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三献”工作社会动员、考核和褒奖机制。多部门合作推动和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积极协助建立本地器官(遗体)捐献接收单位,适时建设造血干细胞、器官(遗体)捐献者纪念宣传场所(馆、舍、碑)。建立完善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队”和“高校造血干细胞捐献劝募站”的作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大学生集中采样登记活动,有效扩大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普及“三献”知识和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流失率和反悔率。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六)着力构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组织,打造“日行一善”道德实践品牌。
紧紧依靠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的支持,主动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规划。加强与教育、卫计、共青团等部门合作,协调推进学校红十字工作。做优红十字青少年“日行一善”道德实践品牌,发动广大学校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营造人人学善、行善、崇善、扬善的良好氛围。开展“探索国际人道法”项目试点,打造校园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平台。按照“六有”标准,实现中心学校红十字组织“全覆盖”,创建成省级红十字达标校、示范校100所,实现中心级以上学校市级红十字示范校全覆盖。
(七)着力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提升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
将红十字志愿服务纳入市委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项目和精神文明创建整体规划,主动对接社会需求,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网络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拓展多元化的志愿服务基地。加强志愿者招募力度,重点在红十字文化传播、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健康关怀、心理援助、生命关爱等领域,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探索招募形式,建立注册红十字志愿者库,加快形成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加强日常培训演练,强化全市统筹协调,培育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色化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品牌。探索建立激励考核机制,积极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和评比制度,争取保险行业支持为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提供适度保险,支持优秀的红十字志愿者参加各类先进评选,并为困难的红十字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救助。
(八)着力构建红十字基层组织体系,增强自身组织和实力。坚持壮大根系、延伸触角,构筑“县(市、区)﹢镇(街)、﹢村居(社区)以及部门红工委”的组织网络和“专(兼)职工作者﹢志愿者﹢会员”队伍体系,全方位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全市所有镇(街)建立红十字会,配备专兼职人员,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建立红十字会。在公安、交通、安监、建管、旅游、电力等重点领域发展红十字分会、红十字工作委员会或团体会员单位。推动县级红十字会建立党组或党的基层组织,全市所有县(市、区)创建成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启动肇庆市红十字示范(特色)乡镇和优秀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创建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为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力争将红十字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红十字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依法开展工作业务所必须的公共财政投入,并与人道服务需要、红十字事业发展同步增长。积极争取建立稳定的政府委托和购买服务机制,承接更多的民生服务项目。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强化对红十字会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执法监督检查,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二)推进体制创新,提高依法治会能力
改革和完善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构成,提高理事会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与社会各方的沟通联络机制,提升公共关系事务处置水平。
加大信息化应用和管理力度,建立以上级红十字会配套、社会捐赠、应急管理、人道服务、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公开透明程度。建设公开高效的网上捐献、救助申请和办事系统。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建立红十字系统捐赠人数据库,完善捐赠人服务和维护制度,培育和发展长期捐赠人。贯彻落实预算法、审计法,严格执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主动接受检查、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切实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
完善基本设施,健全完善办公、志愿活动、救护培训和物资仓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工作场所,改善工作条件。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平台,打造便民利民的服务窗口。
(三)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红十字事业发展基础
深入推动县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全面理顺,健全组织机构,增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力量,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使红十字工作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充实提升红十字会管理人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招聘项目工作人员等招募社会化用工。加大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选拔任用等工作力度,加强红十字会干部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业化水平,增强综合协调和服务奉献能力。合理推出志愿服务和公益岗位实践锻炼基地,吸收优秀大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充实工作力量,服务红十字事业。 |